更新时间:2022.12.01
继承房产可以指定继承人,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要根据以下情形确定: 1、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如果存在扶养关系,则继子女在继父母去世后享有法定继承权,其扶养关系可以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履行了抚养、教育的义务,继子女是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长大的
根据法律规定,继子女就是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 继子女也享有法律上的继承权。 但继子女要符合继承权的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包括以下几方面: 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继子女受继父母生
继子女继父母能够抚养、继子女能够赡养继父母、就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
代为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被代位人属于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被继承人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被代位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而代位继承人完全适用被代位人时的继承规则,所以代位继承人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有限制。代位继承有下列限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必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代位继承中有可能出现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这时被代位继承人在客观上就无法行使继承权。 2、被代位继承人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根据法律规定,被
代位继承可以放弃。继承是继承人的权利,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也可以选择放弃,有代位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继承的。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后是可以再转继承的。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
公司就是法人,是一个组织,是不会死亡的,只会注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死亡后,如果拥有股权的,股权应当由继承人继承。公司不用因此注销。若是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继承人可以按照股权转让的程序获得股权。
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的,自子女不能继承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因为法人代表的身份不是财产,所以不能被继承; 但是如果该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的,其子女是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