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
养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养子女有继承权。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非婚生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定继承中,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对外祖父母的遗产有代位继承权。 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结合司法实践主要从如下两方面进行考量: 第一,是否履行了抚养义务或赡养义务。 第二,履行这种扶养义务或者赡养义务必须持续一段时间
《民法典》规定继子女的代位继承权存在。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是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是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代位继承和转位继承是我国继承制度中的两种特殊继承方式.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这两种继承方式的关系比较复杂,并且还常常涉及历史的原因,因此,准确把握代位继承和转位继承以及二者之间的区别,无疑对于正确理解和执行继承法,妥善处理有关继承纠纷案件具有重
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有代位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
代位继承人是未成年人不可以多分遗产,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继承人先于父母去世的,可以施行代位继承。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
代位继承人应在如下范围内: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亲属,这是代位继承的一个原则。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亲属,但不一定是被继承人的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
女儿的继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直系亲属包括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赋予侄子和侄子法定继承权,不仅有助于扩大孝道,也有助于在更大程度上保护权利人的私有财产权。 当然,谁通过代位继承参与继承,谁就继承了被代位人的财产权益,无论有多少人代位继承遗产,继承份额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综观各国继承立法,对被代位人范围的规定一般有四种: 1、被代位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 2、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兄弟姐妹及其直系卑亲属均可作为被代位人; 3、代位人的范围包括直系卑亲属、父母及其直系卑亲属、祖父母及其直系卑亲属; 4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因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适用亲生父母子女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