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骗购外汇罪,是指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者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
骗购外汇罪是指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者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骗购外汇罪的判刑:如果数额较大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一般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
骗购外汇罪有以下立案标准:行为人骗购外汇,数额在五十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犯此罪,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骗购外汇罪量刑标准如下: 1、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
骗购外汇罪的量刑标准是:犯罪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骗购外汇行为,极易酿成本外币兑换的盲目与失控,造成外汇流失,影响国际收支,扭曲货
量刑标准为犯骗购外汇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即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骗购外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
罚金的处罚标准分为以下三种: 1、骗购外汇金额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同时还将对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果单位涉嫌骗购外汇金额巨大、或产生其他严重情节的,则按照骗购外汇数额的百分之五
犯了骗购外汇罪,如果数额较大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
骗购外汇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购买外汇所需的凭证、单据,或者重复使用购买外汇所需的凭证、单据,以及用其他方式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关于它的立案标准,参照1998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
1、未经外汇局批准,在外汇指定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和外汇调剂中心以外汇买卖的行为; 2、借外汇还人民币或借人民币还外汇等形式,变相买卖外汇的行为; 3、以获取非法利润为目的,倒买倒卖外汇及外汇权益的行为。
骗购外汇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上,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 2、主观上,该罪表现为故意。 3、客体上,该罪侵犯的是国家外汇管理制度。 4、客观上,该罪表现为实施了伪造、变造海关凭证、单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