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
滥用职权罪追诉期的起算日期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期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处于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犯罪之日应为犯罪成立之日,犯罪处于连续或继续状态的犯罪,应指犯罪行为本身,而非犯罪行为造成的不法状态。
对于犯罪分子进行追诉的时效期限应当从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如果犯罪分子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则前罪的追诉时效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一般情况下追诉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若犯罪行为处于连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若犯罪行为处于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侵占罪追诉时效一般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但如果是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犯罪行为的追诉期是从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的,犯罪分子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所有罪的追诉期都从最后一个犯罪开始计算,前面所有的犯罪追诉期重新计算的,同时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是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