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婚姻无效的情形是: (1)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法律规定三代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具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有: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
法律不允许离婚的情况都有: 1、夫妻感情没有破裂;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
在婚姻中无效婚姻的情形有: 1、双方之间缔结婚姻的行为构成重婚的。 2、男女双方之间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男女双方或者其中一方的年龄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男方要满二十二周岁,女方要满二十周岁。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 1、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向法院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没有履行婚前告知义务的,另一方应当自知道或者
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一种情形: 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法律规定不允许结婚的情形有: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四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八百二十五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
法律规定不允许离婚的情形有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解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实施以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将不再是婚姻无效的条件。
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 1.有重婚情形的,婚姻无效;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之间结婚的婚姻无效,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的情形包含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然无效。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无效的婚姻情形包括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