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或者兄弟姐妹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包括: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等。
代位继承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而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等。
户口类型一般情况下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在非农业户口里户口类型又分集体户口;家庭户口和空挂户口,现在户籍制度正在逐步改革,以后户口就统称为居民户口。
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有代位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
我国有法律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首先需要明白,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继承人和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而赠与是指送财物给他人,亦指赠给的财务等。赠与遗嘱和继承遗嘱的主题范围不同,赠与遗嘱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可以赠与
代位继承的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