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某信息的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原用人单位的兼职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
保密协议不是竞业限制。区别如下: 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严格来讲,不管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1、保密协议的法律概念是当事人之间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某信息的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原用人单位的兼职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
一、根据上述规定,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的共同点是: 1、均为了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事项; 2、约定即生效,不论是否约定了补偿或保密费。 二、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的区别 1、竞业限制是约定
【保密条款】 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
1.生效。 2.竞业限制期间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协议。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竞业限制协议签订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但是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在约定的期限内,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
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区别如下:1、两者含义不同。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之间,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服务期约定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与该劳动者订立的约定
竞业限制,指的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特殊种类的劳动者不能到与原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我国法律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主要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