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五险的扣除是按照工资的比例扣的。各项缴费比例如下: 一、一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二、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 三、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 四、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
质量保证金的比例一般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百分之三。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事项进行约定。
大多数项目的质量保证基金准备金率不超过百分之五,工程质量保证基金的最新规定是百分之三。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责任
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是3%。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项目
按照招标的项目的不同投标保证金的比例也有所不同,具体比例如下: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2.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
企业编制人员按本地上年度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纳五险,比例为42.06%(企业29.56%,个人10.5%),其中养老保险比例为28%(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比例为10%(单位8%,个人2%+3元),失业保险为1.5%(单位1%,个
关于工程款支付比例,财政部规定是: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工程价款是指建筑企业因承包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和工程结算办法的规定,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手续,主要有两种: 1、逐次扣留,即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比例逐次扣留; 2、一次性扣留,即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