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工伤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
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如果是属于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余情况下获得的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
工伤赔偿不算夫妻共有财产,而是受损害人的个人财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
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中就包括了当事人因身体受伤而获得的赔偿款。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的婚前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
伤残赔偿一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四)
要确定拆迁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首先确定被拆迁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工伤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工伤一方的个人财产。
人身保险赔偿金原则上不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和补偿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没有特殊约定的,不用进行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各项财产。
交通事故赔偿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身体伤害所获得的赔偿金与补偿金并非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劳动所得,而是为照顾解决夫妻间一方因生活上的特殊需要或健康状况而作出的赔偿或者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