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8
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为:一是客观性,即诉讼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之事实,任何主观臆断和假材料都不能成为诉讼证据;二是关联性,即诉讼证据必须与特定之案件有内在之必然联系,与案件无关之事实不能作为证据;三是合法性,即诉讼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要求之形式,并
刑事诉讼证据包括八种: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事诉讼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
刑事诉讼中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属于其管辖范围的;或者接收到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属于其管辖范围,并且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予以追责的。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结构是确立了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方式以及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基本格局,它集中体现为控诉、辩护、裁判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间的法律关系。
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限有: 1、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提起诉讼; 2、申请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鉴定人员、翻译人员、书记员回避; 3、申请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4、参加法庭调查; 5、参加法庭辩论。
刑事诉讼法法的基本原则为: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四)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五)各民族公民
刑事诉讼法规定,符合以下条件应该要释放: 1、公安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被拘留的人的; 2、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而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的。
(一)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受理的公诉案件,是指刑事案件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通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 (二)自诉案件,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的五大程序有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的性质基本原则包括: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2、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4、审判公开原则等。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拘留。刑事诉讼中,采取强制措施的前提是犯罪嫌疑人有可能会妨碍刑事诉讼的进行的活动。
刑事诉讼中的合理怀疑是指对于证据和案件事实的审查标准在合理范围内的怀疑,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
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