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看守所不予收押条件: 依据有关规定,看守所对没有收押凭证的,不予收押。此外,应当对新收押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 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2、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
看守所不宜羁押的有:精神失常、重度传染、怀孕、哺乳期妇女不能羁押。除此之外,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如果人犯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患有其他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不予收押。因此,对于有重大传染病的人犯看守所是不能收押的。
侦查羁押期限不计入的情形如下: 1、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2、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3、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
1.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超期羁押。 2.在刑事拘留后转报未改变强制措施而导致超期羁押。 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迟迟不能宣判而导致超期羁押。 4.案件在刑事诉讼流程的交接过程中导致超期羁押。 5.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九条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
精神失常、重度传染、怀孕、哺乳期妇女不能羁押。 条文: 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六十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
看守所不宜羁押的病有:精神失常、重度传染、怀孕、哺乳期妇女不能羁押。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
罪犯在看守所种最长羁押多久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复杂情况以及刑事案件的推进流程进行具体判断。因为罪犯在看守所的时间与其所经历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的的时间长短息息相关。在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前,罪犯都羁押在看守所里。首
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有: 1、法律依据不同。拘留所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设置;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 2、性质界定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下面几种: 首先,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决议无效。效力强制性规定,指的是对违法行为的效力进行直接规定,或者引致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