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中国公民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 1、本人的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
涉外婚姻离婚要的材料: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国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一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和起诉书等。
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在起诉涉外离婚时,原告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
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中国公民: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 1.本人的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
涉外婚姻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有: 1、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境内居民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居民可以为有效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国际旅游证件、在华居留证明等; 2、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婚姻关系证明
涉外结婚公证需提交这些材料: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外国人的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3、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等; 4、无配偶的证明。
涉外婚姻登记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4、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华使馆认证或者国驻华使馆认证的,或者所在国
办理涉外婚姻登记需带的材料: (1)本人的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或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
涉外离婚要带的材料:1、办涉外离婚手续国内一方要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2、办涉外离婚手续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要带: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结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3、办涉外离婚手续华侨、外国人要带: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
1、民事起诉状,也就是离婚起诉状。 2、夫妻的有效结婚证。 3、原告的身份证件、户口本。 4、若并非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还需要同时提供之前法院对离婚案件审理之后作出的判决书或裁定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涉外离婚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准备的证件: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