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工伤认定单位不认是单位员工的,员工可以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等凭证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时需要公司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和盖章,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我们也可以自己以员工名义去国家工伤鉴定机构进行工伤认定,但是首先我们也要能证明我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单位不给我工伤认定书的,可要求工伤认定科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因为认定书和结论书需向劳动者本人送达一份,用人单位带领不符合送达流程,可要求以上部门重新送达。
工伤认定下来后用人单位不配合做伤残鉴定的,劳动者可以自己申请进行伤残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可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用人单位不赔偿的,可申请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单位不给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可以自己申报,也可以和用人单位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认定不下来,不属于工伤,按非因工负伤办理。工伤认定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工伤不能认定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单位不给工伤认定书的,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索要的。工伤认定书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然后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和该劳动者所在的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可以补,一般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以内以书面的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全的全部资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再次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即可。
1、正常情况下,工伤认定书应当下发给劳动者签收;如果人社局委托单位转交,单位不给的,向劳动部门索要。索要不成的,可以向其主管负责人投诉或者直接向上级省劳动厅投诉,当然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不作为诉讼,要求劳动部门履行义务。 2、单
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员工在公司或企业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