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在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是有规定的,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协商达成一致,将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的期限等重要的条款约定在合同中。
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因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就是工资收入,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理应得到劳动报酬,报酬的金额就建议双方协商一致。因为这是事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事,只有双方协商一致,才能保障双方的权益。劳动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报酬必须明确,特别是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
劳动合同工资和实际的不一致不是合法的,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和法院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出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一定要留心保留领取工资数额时的证据。
设置服务期约定、竞业限制规定的可以约定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在劳动合同中,只允许就劳动者进行专项培训服务期事项和禁业限制事项约定违约金,此外用人单位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劳动合同中能约定违约金,但除了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中对工资约定不明确的处理方法:协商;有集体合同的按集体合同标准;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如果劳动者还处在试用期,其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来加
公司的规章制度不能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变更一般是协议变更,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变更,双方当事人就变更的内容
有效。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现任;对薪资待遇未约定的,
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但并不一定表现为具体的金额,也可以表现为明确的计算方式。如计件工资时,写明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提成工资应写明提成基数与比例等。《劳动合同法》第17条将劳动报酬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同时该法的第18条进一步规定了工
有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扣除工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