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以权利人消极不行使权利为前提
《民法典》第195条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情形主要有: 一、提起诉讼。 二、申请仲裁。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七、申请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过后债务的重新确立,债务人自愿履行的是不受到诉讼时效的影响的。 诉讼时效届满后承认债务的一般都要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这个情况下,债务人作出同意偿还的承诺或者履行偿还义务,则意
诉讼时效中断后,重新计算是三年。存在法定情形的,诉讼时效期间会重新进行计算,这里的重新计算是指之前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限已经完全失效,然后从头开始计算,目前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因此重新计算的时间也是三年,三年后诉讼时效届满。 欠条诉讼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期间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