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男女结婚的条件是: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民法典》规定再婚时领取结婚证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资料申请登记。结婚是没有冷静期的。
男女双方结婚应当符合的条件: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不得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血缘关系;男女双方不得有配偶。
结婚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有: 1.内地居民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本; 2.香港居民提交: (1)香港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
大陆女和香港男结婚需要的证件有: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需要下列证件:1.内地居民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本;2.香港居民提交: (1)香港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1、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好书面离婚协议、当事人的身份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要准备好起诉书及副本、身份证,涉及财产分割的需要准备好财产清单等,涉及孩子抚养的,需要准备适合抚养孩子的有力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
1、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好书面离婚协议、当事人的身份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要准备好起诉书及副本、身份证,涉及财产分割的需要准备好财产清单等,涉及孩子抚养的,需要准备适合抚养孩子的有力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
男女结婚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达到法定婚龄,即男方未满二十二周岁的,女方未满二十周岁的; 3、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