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民事诉讼文书的范围是:起诉和受理文书;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文书;管辖文书;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文书;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开庭审理文书;一审裁判文书;第二审程序文书;审判监督程序文书;督促程序文书;公示催告程序文书。
()字第号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等基本情况)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基本情况)被申请人:……(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委托代理人:……(写
一般的民事起诉状,首先写标题,其次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一定要明确具体,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要有逻辑,结合一定的法律依据。最后注明递交起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及其起诉日期。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应当写明:(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2、正文应
民事诉讼文书包括: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地址、联系方式等。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地址、联系方式等。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务、工作单位等。 诉讼请求:写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书一般会包括以下内容: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会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因与他人产生纠纷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所提交的民事诉讼起诉状中应当包括的内容有:原被告相关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
第一,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第二,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等;第三,法院排期开庭;第四,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第五,作出判决并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