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继子女不能代位继承。因为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而继子女是基于姻亲关系而来的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并不在直系血亲的范围之内。
孙子可以放弃代位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孙子享有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孙子有代位继承权。
外孙女不可以代位继承抚恤金。因为抚恤金是在本人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直系亲属的费用,是用以优抚和救济死者亲属的特定人员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而代位继承只能继承遗产,故抚恤金不能代位继承。
孙子可以放弃代位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未成年继子女,如果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的,是有继承权的,并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
未成年的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就没有法定继承权。如果继子女与
孙子女曾孙子女可以同时代位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
养孙女一般是不享有继承权的。 但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指定其继承的除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指定的人或组织,且继承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女儿的继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直系亲属包括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必须与继父母之前存在扶养关系,即构成拟制的直系血缘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可以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有遗嘱指定孙子孙女继承,孙子孙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要先看老人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需要依照遗嘱继承。如果无遗嘱,就要按照老人第一序列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侄女没有代位继承权,因为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