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8
目前,没有关于串通投标罪司法解释的出台。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串通投标罪情节严重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对于串通投标罪作出了相关规定。
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者与投标者、或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国家和集体的合法权益,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损害招标人、投标人、国家和集体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50万元以上
串通投标罪的判刑标准是:行为人犯串通投标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也侵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串通投标罪从犯应当从宽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其中的从犯,因在此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构成串通投标罪的,其量刑的具体标准规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个人犯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串通投标罪的犯罪主体应当是参与招投标程序,并实施串通投标的行为人。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
串通投标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 三、本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
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罪的既遂的,人民法院应当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
恶意串通使之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牟取不法利益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的合同具有以下两个特征:1、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2、恶意串通的合同是为牟取非法利益。当事人订立恶意串通的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非法利益。这种非法利益可以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