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0
债务追逃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先了解对方的经济状况,掌握其财产动向,这样就能知道对方是否有能力偿还。当然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倘若对方无能力偿还,那你也没办法了。 2、要针对对方借钱的事情收集有效证据。比如电话录音、欠条以及其他的方式等等,
能借钱给对方的,一般都是亲戚朋友间的走动和介绍。因此,对方借钱不还时可以先与对方沟通协商,签订还款协议。对于不能及时还款或者是无力还款的,可以协商分期还款或者是延迟还款期限等,争取快速和谐解决欠款纠纷。协商的方式不能实际解决问题的,只能采用
企业破产后,应当按照破产清算后的清偿顺序清偿原债权、债务。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应按法定出资比例缴纳公司剩余税款、赔偿金和社会保险费。公司财产未依法清偿前,不得分配
首先,由于抚养费和赡养费事关人的生存,义务人若不支付上述费用,将使权利人的生活失去保障,影响公序良俗,故该类请求权不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请求权,不是指作为基本权利的请求权,而是指在给付期限届满后,权利人请求给
如果破产债务人的赠与,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一年以内,则破产债务人的赠与可以追回。因为,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如果破产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一年内,无偿将财产转让他人的,破产管理人有权撤销该转让行为。赠与,属于无偿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算,但是如果自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迟迟不肯还款的,债权人最好在欠条上写的日期后的三年内,到人民法院进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加倍计算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一个整体概念,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两部分。一般债务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书中,根据民法典等实体法规定所确定的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是指在
债务追偿权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民法典》规定了连带债务人之间享有法定追偿权。虽然规定追偿权人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就某个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而言,追偿权人追偿的范围只限于其未履行的份额,不能超出该份额;如果某个被追偿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
借条上面是可以体现利息的。如果借款人和出借人没有约定利息的,那么可以不用在借条上体现出来。但是如果约定了利息,那么一定要有明确的约定。一般借条上没有明确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在产生争议的时候,法院将不会支持借款期限内的利息。因此在借款合同或
在拖欠款项的情况下,是否有合同关系着通过什么方式维权会比较有效的问题。未签订合同如何追讨欠款的办法主要有: 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打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要注意打电话的时候记得录音,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还可以
借条上如果没有写借款利息的,则无论是什么借贷领域,都一律视为当事人双方对借款没有设定利息。但是,如果当事人双方对于借款利息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则当事人可以对利息问题进行重新协商。如果能够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如果不能
如果债务人在监狱服刑,债权人追讨债权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债务人有担保人的,如果是一般担保,如能证明债务人确实无偿还能力的,也可以向一般保证人追偿; 2、如果债务有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可以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向其主张债权; 3
债务可以转让。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