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5
我国行政诉讼的二审审理方式包括:开庭审理以及书面审理,书面审理一般适用于事实较清楚的案件。《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
1.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二审后,如果当事人认为生效的裁判有错误的,应当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是裁判文书生效后的6个月内。但是如果是由于出现了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原判决的主要证据系伪造、原裁判被撤销等事由,6个月的起算点应该是当事人知道
行政诉讼二审后的申诉期限是判决、裁定生效以后。如果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随时提出再审的申请,但是上述法律文书不停止执行。
视情况而定,对于民事案件,如果省高院的判决是一审判决,则可以向最高院上诉,如果是二审判决,则只能申诉。另外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民事诉讼的二审就是终审。但是如果认为二审的判决书有错误,当事人仍然有救济方式,可以去法院申请再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的、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都可以申请再审。
如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人民法院驳回申请再审,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一、行政申诉的条件 1、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裁判确有错误; 2、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有证据证明调
民事诉讼法二审是终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在作出判决和裁定之后,还不能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在法定的期限内有上诉权的当事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提出抗诉的情况下,第一审判决、裁定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1、有新
二审终审后不能向最高院申诉。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启动二审的。二审判决是有最终的法律效力的不得上诉。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
人民法院对第二审行政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 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人民法院对第二审行政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 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