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
民法的总则和通则的范围和内容都有区别: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在适用范围上有所不同,不仅涵盖了民法通则的部分内容,而且还规定了物权、合同、侵权责任等原属于民法通则的大量其他要件。2、内容不同,在成熟市场经济条件下蓬勃发展的《民法通则》
监护权被撤销的法定情形:虽然法律规定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但父或母如果丧失监护能力的,或者实施了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或消极履行自己的监护责任的,经有关个人或组织申请,可以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身份,为子女变更监护人。
两者的区别如下: 1.总则是统领整个民法的,里面多为规定一些民法的原则和基本精神,譬如诚实信用原则、风俗良俗原则、诉讼时效和契约自由等等能够贯穿整部民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普适性;分则是根据具体的情况分别作出明确的规定,具有特殊性。 2.《民法
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还要履行义务。法律规定,即使父母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也应当继续履行给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利要求父母依法给付抚养费。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
意定监护是区别于法定监护的一种制度,是指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选择一个自己最信任的人,可以是亲属,也可以不是亲属,书面指定被委托者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意定监护人的范围有: 1、近亲属。近亲属包括
《民法典》规定有权申请撤销监护权的有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有权撤销监护权。
我们即将生效的民法典就是一部全面保障私权的基本法,而民法总则作为统辖整个民法典、确认民法基本规则体系的法律,其应当以设立确认与保障私权的基本规则为己任。 可以从以下方面对私权进行保护: 1、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民事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
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法院另行指定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范围,即未成年人的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