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罪的,一般不算累犯。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分子被假释的,其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应从从假释期满之日起算。而累犯的时间条件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五年内,因此,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罪的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不构成
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处理:应当要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与前罪数罪并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假释罪犯被撤销假释的,其已经执行的假释考验期不应予以折抵刑期。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假释罪犯被撤销假释后,其已经执行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期应当予以折抵数罪并罚时或者收监执行后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期。
假释考验期发现漏罪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假释考验期发现漏罪处理:应当撤销假释,对漏罪进行依法判决,然后按照“先加后减”的原则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假释考验期满以后又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的这个问题必须得根据新罪的实际情况分析,如果新犯的罪行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且新罪距离假释考验期的时间不超过5年就构成累犯,如果新罪是过失犯罪或者已经超过5年的,就不是累犯。
假释期间重新犯罪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假释期间又犯新罪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
在假释期间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假释的适用条件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对累
假释期间又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根据法律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