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刑事案件中的证据若在补充侦查后仍然不足,应当对该案件进行撤案或者不起诉处理。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案件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一般可以补充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
证据不足的案件,结案方式有: 1、公安机关立案后,经过初步调查取证发现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将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立案,释放被拘留的嫌疑人,终结法律程序; 2、证据严重不足的嫌疑人被拘留的,检察院将不会批准逮捕嫌疑人,嫌疑人将获得取保候审; 3
证据不足的话,检察院会发回补充侦查两次,如果证据充分了会提起公诉,否则会做出免予起诉的决定,然后放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轻伤结果出来,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派出所不能推说,只有通过立案搜集证据。如果派出所以证据不足不立案,只能个人直接性法院起诉。因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又是轻伤,通过检察院监督立案可能性不大。比较可行的方式还是提起自诉,请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无
对于治安案件证据不足的案子一般会不予立案,释放相关嫌疑人。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违法事实的存在,可能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关押同时展开侦查,搜集到确凿的证据进行处罚。公安机关根据行政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决定: (一)确有违法行为,应当给
民事证据不足的,驳回诉讼请求。 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原告证据不足,面临败诉的局面,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证据不足的一方,必然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刑事自诉案件证据不足的处理如下: 1、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2、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刑事案件证据不足怎么办应当视情况而定。如果在侦查阶段,公安认为证据不足的话就会直接撤销案件。 如果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建议公安撤回案件,检察院也可以直接做不起诉处理。如果在法院审判阶段,法院可以判处无罪。
根据所处的法律阶段不同,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有以下三种结案方式和处置程序: 一、公安机关立案后,经过初步调查取证发现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立案,释放被拘留的嫌疑人,终结法律程序。 二、嫌疑人被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