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的原则有: 一、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
离婚起诉书没有写财产分割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请求,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一并审理。
婚前财产分割保证书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主要内容如下: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说明;双方的身份信息说明;财产归属的约定必须明确;严格的执行约定的协议;不仅要约定财产的归属,还应当约定相应的债务承担。
非法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分割,协议不成时,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未婚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可以按照下述方式进行分割:双方协议;不能协议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的,直接分割实物;如果不能分割或分割会减损价值,可以折价或拍卖、变卖,并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如下:同居期间,双方所有收入和购买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共有财产分割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按照等分原则处理,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不能达成协议的,
没有孩子和财产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这样写:1、女方的姓名、性别、住所、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2、男方的姓名、性别、住所、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3、男方双方是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双方是自愿离婚的,没有任何的欺诈和胁迫;4、有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
与亲生父母的血缘关系是铁一般的法律事实,无法通过协议断绝。即使当事人达成意愿,法律关系也不会改变。父母和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血亲关系多因血缘关系而形成,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特征有: 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财产分割意见是写在离婚协议中的,与婚姻关系的解除和子女抚养权的处理一起组成了离婚协议书; 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财产分割协议只有在当事人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3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在办理完成婚姻登记程序就生效。 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这是因为离婚协议内容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生效前提。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非婚同居共同财产分割方式是: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如果是按份共有的财产,就按照比例进行分割;如果是共同共有的财产,法院会按照偏向女方和付出较多一方分割。
非法同居分割共同财产的方式:原则上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个人财产不分割,共同所有的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夫妻财产协议书只要是真实地意思表示,不存在违法强制性规定的条款,都是有效的。离婚协议尽量不要使用“净身出户”这个词作为违约条款,因为实践当中这样的情况多数会导致财产分割显失公平的情况,即便有错,也是过错和惩罚尺度要相当才可能,也不宜对某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