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一般由赔偿义务人承担。营养费首先应该由交强险在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进行支付。如果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的人身伤害较大,受害人需要比较长的休养时间,营养费也超出交强险赔偿的限额的,那么营养费应该根据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予以承
交通事故的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若败诉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若胜诉方自愿承担的话,也可以承担诉讼费用。
关于交通事故诉讼费的负担,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在诉讼前主动理赔的,则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诉讼费用。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或不按有关法律规定理赔,如赔偿数额是在保险限额范围内,则保险公司应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如赔偿数额超过保险限额,则保险
租车出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是:由车辆使用者承担。在借车或者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并且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剩余的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做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和肇事者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受害人立即到法院起诉,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者的财产,主张肇事者根据其在交通事故中所的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应将肇事者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作为共同的被告一并起诉。
代驾发生交通事故,一般由代驾或者代驾公司负责,但是车辆所有人强迫代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车辆所有人负责。《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应这样计算交通事故诉讼费: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超过50万元至100
1、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
交通事故处理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来承担,但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事故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实行“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由负担举证义务的一方垫付。由法院根据案情,法院判决如果全部败诉当然是全部由败诉方承担。如果有一部分诉求得到支持,各承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