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需要,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如:分支机构隶属企业名称为嘉兴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名称为嘉兴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某某X分公司。分支机构主营业务如与隶属企业主营业务不一致,其分支机构名称必须明确行业特点。如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股票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比例超过10%
企业法人名称的制定有以下要求:企业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公共利益有害的名称、外国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名称、拼音字母或数字的名称。企业名称前应冠以企业所在地的市名或县名,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前不得冠以行政区划名。企业只能登记,使用一个名称。依
1.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2.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要与其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3.企业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名称或者具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 4.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是企业名称登记的特殊程序,设立公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审批,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报送审批;企业
子公司既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人数只有最低的限额,三人。监事会的职权有对于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以及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
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份的时间: 1、发起人以外的股东自公司成立之后即可转让;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公司章程对
分公司没有股东,其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和总公司不同,不可承担民事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的权利如下: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义务如下: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程序是制定发行的方案,与承销商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
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以下程序: (1)改制与设立。拟定改制重组方案,聘请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改制重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和起草公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