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土地使用税规定是: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课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权70年的规定是:住宅用地所属土地的土地使用产权年限为70年,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合同是受让人与出让人就特定地区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事宜所达成的、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土地使用权入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需要对使用权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关于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均可申请参加土地使用权拍卖。土地使用权拍卖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拍卖结果。
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可以收回;停止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土地核准报废的可以收回;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采取非法手段骗取批准的可以收回;因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税纳税主体有: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纳税人新征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使用购置的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0.6元、最高30元,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
土地使用权摊销是指对除固定资产之外,其他可以长期使用的经营性资产按照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摊购置成本的会计处理办法,与固定资产折旧类似。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
土地使用权是权利人依照法定程序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凭借土地使用证对相应的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
土地使用税一般不含集体土地。只有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集体土地不在征税范围内,但集体土地进行流转用于建设的需要由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