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9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
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应当注意以下情况: 1、担保方式不明确。担保方式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当事人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担保范围不明确。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从合同能否独立存在的角度可以将合同区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是不依赖于其他合同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必须从属于其他合同即主合同而存在的合同。担保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当事人合同法律关系中债权的实现,没有主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即无所谓担保
借款担保人担保有效期的时间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期限也不可以与主债务同时届满。
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担保人的姓名、年龄、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担保方式,即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范围,其可以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担保的期限; 5、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与债务人和反担保人签订的担保合同,以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在实践中,企业在进行银行贷款时,也经常与担保公司合作,担保公司为其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同时以自身财产向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即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从而实
借款合同担保责任确定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与债权人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可以约定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责任。
借款合同失效担保物要撤销可以带相关资料到有关部门申请撤销登记。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担保合同确认无效后债务人,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借款合同的担保方式如下: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连带责任保证,即贷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
借款合同没有担保人生效。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并转移交付时生效,自然人以外的借款合同,原则上合同成立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无效的借款合同担保是无效的,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就无效。法律规定,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来说,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合同都是有效的,担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二)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三)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四)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