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1、在行政处罚幅度内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可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自由选择。它包括在同一处罚种类幅度的自由选择和不同处罚种类的自由选择。 2、选择行为方式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在选择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上,有
环境行政处罚证据的种类: 1、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2、作为处罚证据的监测报告。 3、计算机数据、照片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 4、当事人的陈述、谈话笔录,公民的举报、控告、投诉、信访的信件,领导签批办理的信件,行政调查时的会谈、会
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存在的问题只要存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标准、基准未能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法律法规的修订、职权调整、机构改革和监管方式的转变实现同步动态管理,下一步面临着与权力清单对接的问题。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利。它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客观存在的,有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根据现行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可将自由
(一)上位法优先适用规则 环保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环保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环保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政府规章;省级政府制定的环保规章的效力高于市政府制定的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按照法律的授权以及法定的程序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有关,但是却与合同无关的,特定的民事经济纠纷进行裁决的行政行为。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裁决的种类主要由以下几个:第一是侵权纠纷,法律明文规定,行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除此之外,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
我国现行民法典没有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取消了,之前法律关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禁止结婚的规定。因此,在法律上只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没有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但是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