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6
非法采矿罪(刑法第343条第1款),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
违反相关保护法的规定,在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擅自采矿,并进入国家规划的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以及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经过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导致矿产资源被破坏的不良行为,就是通常非法采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并且,分为两种未遂标准,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一个
一般累犯是指曾经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之罪的情况。一般累犯的构成需要包含主观条件、刑度条件、时间条件这三个条件。主观条件是指,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
累犯的概念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一般累犯指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 一般累犯是“特别累犯”的对称。又称“异种累犯”、“普通累犯”。前罪与后罪不论罪质是否相同均可以构成的累犯。关于一般累
一般累犯的概念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或者释放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除外。刑罚执行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
非法采矿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对象要件:非法采矿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2、主要要件:非法采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一般限于直接责任人员,包括国有、集体或乡镇矿山企业作出非法采矿决策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
非法采矿罪应该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采矿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