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不能。起诉请求解散公司是股东的权利,是股东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而向法院提起的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股东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包括债权人均无权请求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诉讼的管辖法院是公司是住所地法院。公司被法院判决解散之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制定并执行分配方案之后,公司就不再有资产。此时才能注销。
解散公司的诉讼案件一般是需要缴纳诉讼费的。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公司合并的会解散。 公司合并的法律后果具体包括如下: 1、公司合并发生公司实体变化,导致合并一方或双方解散。 2、公司合并导致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 3、公司合并导致股东的重新入股。
公司解散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公司住所地不明的,则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主要办事机构一般是指公司董事会等重要机构,因为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对外代表公司的。
解散公司诉讼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
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是没有权利解散公司的。如果想解散公司,就必须拥有股东大会的授权,股东同意解散公司,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
司法解散公司诉讼应以公司为被告。对于被告是公司的,则起诉的人民法院是公司住所地所在的法院,即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
司法解散公司诉讼应以公司为被告。对于被告是公司的,则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是公司住所地所在的法院,即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
合同解除不会导致公司解散。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但不包括合同解除这一项: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
公司法人经权力机关决议即可解散公司,而不用靠提起公司解散之诉来解散公司;需要靠提起公司解散之诉的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
提起公司解散之诉的条件如下: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
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是: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3、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