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1、公安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3、检察机关应当
从检察院到法院时间是: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一般要一个月。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一般要一个月。
检察院办案时间: 1、线索初查一般应在二个月内完成。 2、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期可重大复杂案件还可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
一般情况下要一个月到一个半月的时间。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受理案件一个月内可以进行提审。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规定是一个月,可以申请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刑事拘留一般是37天,然后向检察院提请逮捕,待侦查结束后移交检察院审查
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检察院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解除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其家属或者有关单位。
检察院取保的时间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取保候审具体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项强制措施,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
检察院批捕时间是七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
检察院讯问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如果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则讯问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检察机关批捕的时间要求是拿到申请书后七日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