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我们知道取保候审有一定的期限,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是12个月。那么,取保候审期限到了怎么办?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1、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 2、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即开始执行判决刑法,取保候审自动撤销。 4、取保候审到期,办
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有权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的来提供人的担保或保证金。优点是被采取取保候审的人可以在取保候审期间得到法律规定的有限的人身自由;缺点是在提供保证人担保的时候,保证人需要承担较多的责任,如果是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一般较高,被取保
指司法机关让犯罪嫌疑人用保证人进行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写明保证书,让犯罪嫌疑人不会逃避或妨碍公安机关的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对于法律规定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比如,身体有严重的疾病,或者已经怀孕,犯罪情节不严重,不用进行拘留、逮捕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
取保候审是我们国家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解除取保候审按以程度序进行: 第一,是由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委托人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 第二,是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对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制作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区别情形办理: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接到有关材料后,对采取保证人担保的,及时指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