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代位继承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1、被代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 2、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
代位继承的主体: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已经形成
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在民法典的继承编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在法定继承中,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在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者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有权代位继承其长辈原来有权继承的
配偶无代位继承权。适用于代位继承的范围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的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没有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代位人晚辈的
可以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
有。代位继承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代位继承需符合下列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代位继承的理解具体如下:代位继承应认定为本位继承的对称,也可以称为“间接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一种制度。
代位继承是与本位继承相对的一种继承制度,是属于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而且代位继承人不属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畴,因此代位继承是需要交税的。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
不得代位继承的条件是: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也不适用代位继承;因谋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原因被剥夺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子女也不适宜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情况下,不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少,亦不受辈数的限制,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即两个或两个以上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数参与平分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如下人员具有代位继承权: 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等。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