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刑事案件中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 1、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被告人不承认自己所犯罪行; 3、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调解。 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自诉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种类主要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民事诉讼法》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向案件承办单位提出和解请求,公诉案件的刑事和解要求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并向被害人道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由检、法机关组织签订悔过书并与被害人就赔偿事项等达成和解协议,及时采取措施减轻危害影响,依约定向被害人支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对前面两种自诉案件可以调解,但是对于第三种自诉案件
人民法院对于刑事案件适用的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条件为: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刑事案件中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 1、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被告人不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符合管辖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需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第二、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对犯罪行为承认的,并且对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上所指控的内容没有异议的。第三、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对于适用程序上的事项没
刑事简易程序较普通程序有很大的简化,但刑事简易程序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刑事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则不适用。 (二)刑事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虽然也有第一审案件,但不能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有: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下列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却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获得被害方谅解,双方自愿和解的,可以和解:1、由民间纠纷引起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和侵犯财产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2、除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