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关费用。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终用人单位承担;最终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职业病是由以前用人单位的职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期间,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有关费用。《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
可以,缴费单位的劳动者并不因是否为农民工身份而受到区别对待,因此缴费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农民工也不例外。各用人单位不能以农民工为理由逃避缴费义务,损害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农民工在受到工伤时,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即使职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也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参加公司聚餐后回家发生交通事故能认定为工伤。参加单位组织的聚餐是否属于工作内容,是工作的延续。聚餐回家发生的交通事故等同于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按相关法律规定的,在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待遇是由工伤基金支付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辅助器具费用等;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
企业退休返聘人员不可以参加工伤保险。返聘人员不具有《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者身份,他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的只能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
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用人单位应承担三项费用: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使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于建立劳动关系的对象。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男职工年满60周岁后,用人单位应按时自行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停保手续。
工伤保险的范围是: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即可享有社会保险待遇,也就是税,只要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的,就属于工伤保险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工伤的,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本该由
第一步: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期限: 1、职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30日内,由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2、职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申请工伤认定。 办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