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司法强制拆迁当事人可以起诉,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司法强制拆迁的当事人可以起诉。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予以受理。
不服强制拆迁可以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
诉讼期间拆迁人不可以拆迁,诉讼期间应停止实施拆迁,但是如果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当事人对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行政裁决不服的或者对人民政府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拆迁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
不是当事人不可以起诉,民事纠纷起诉的法定条件包括:原告应当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起诉,但是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复议起诉了,同样可以和拆迁方谈判。因为法律规定,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法律规定的被拆迁人的权利。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并不会影响被拆迁方和拆迁方的谈判。
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拆迁,但如果在诉讼期间拆迁人未给被拆迁人作出安置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的不得执行拆迁,进行强制拆迁后,如果人民法院判决行政裁决或者拆迁决定错误,由此给被拆迁人造成的损失,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