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作出环保行政处罚的具体流程:向被处罚人出示证件;告知其处罚依据、其享有的权利和其他关于处罚决定的内容;听取其陈述和申辩;依法将环保行政处罚的决定书交给被处罚人。
1.立案。立案是指环境行政主体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控告检举材料和自己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需要给予环境行政违法人行政处罚,并决定进行调查处理的活动。立案应当填写专门形式的《立案报告表》,立案后应指派承办人员负责案件的调查工作。 2.调
行政处罚听证会流程: 1、听证员检查听证参加人到场以及宣读纪律; 2、听证调查前听证主持人履行告知义务; 3、进入听证调查阶段:各方简要陈述观点、举证质证。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应该由当事人通过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来缴纳。并且当事人需要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及时缴纳罚款,但是行政机关当场收缴的除外。
行政处罚应该遵循的原则包括:依照法定程序来实施行政处罚;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过罚相当的原则;以及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等。
1、无行为能力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2、限制行为能力人从轻或减轻处罚。 3、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4、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6、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
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方式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法》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
处罚醉驾行为的程序: 1、凭罚款单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处理大队业务窗口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行政处罚决定书”; 2、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考试合格后,清除违法累积记分分值; 3、到违法处理大队窗口交费等。
保证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的方法由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必须查明事实。若是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处罚的撤销可以由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撤销的情形包括: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