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婚前房屋的租金,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原因如下: 首先,婚前房屋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就算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也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产生,而将个人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处理。女方产后抑郁是可以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抚养权问题首先应当是双方协商,即使是诉讼离婚,法院也会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愿。女方有产后抑郁,有可能会影响到女方的抚养能力,会对孩子的成长有不利的影响,那么这种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地方参考性案例,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取得的特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可以依据自己的集体经济组织成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不可以过户。房产证以及土地证,这两个证件都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的使用权的相关证明,这两者是不可分割的。如果只有一个土地证,而没有另一个证书,也就是房产证;或者没有土地证,只有房产证,只要出现了以下两种情况之一,都不
婚后买房,办房产证不要求夫妻双方到场。夫妻双方可以都到场,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那么需要提供私章。如果委托第三方代办,那么需要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办理房产证是需要本人亲自去的,提供的材料需保证合同、发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
首先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拘束力,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合同。而且一般来说,如果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比如说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的,这时候赠与人就不再享有任意撤销权。因此,严格意义上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并且
房产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并不影响合同效力。也就是说,只要房产抵押合同不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形,合同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后,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合同有效,并不代表抵押权生效。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才设立生效。 举例
离婚后一方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当事人双方共同共有,取决于该房产是否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来购买。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能够被认定为共同共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其有着平等的处理权。婚姻关系存续
婚前购买的房屋也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下,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婚前一人出资购买房屋,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由双方共同出资,并且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那么也是属
婚前的房,婚后加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个人所有的房产,并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话,例如双方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前往房产登记机关办理加
一方婚前购买的财产在结婚之后是可以加上另外一方名字的。如果婚前房屋加上了另外一方的名字,那么房屋就成为了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此时是视为一方自愿对于另外一方的赠予,一方自愿将房屋的产权赠予给另外一房,房屋为两人共同共有。在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
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得到的拆迁房,属于该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请求分割。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婚前拆迁房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例外的情况。这里所说的例外情况主要是指,婚前拆迁房的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赠与给另一
破产申请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被申请破产的主体应当是公司法人; 2、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 3、公司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