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
代位权协议没用,代位权是法定权利,不是约定权利,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和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和解协议书具有普通合同的法律效力,但是和解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如果
如果是双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和解协议书,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
有效与否要取决于该协议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此外,该协议是否侵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以上情形,该协议会被认定为无效。但是协议没有以上情形的话,法律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协议原则上是有效的。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行政处罚的被处罚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有: 1、陈述和申辩权; 2、知情权; 3、要求举行听证权; 4、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 5、请求赔偿权; 6、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权; 7、申诉或者检举权。
和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和解协议书有效的条件主要有: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各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一致; 3、协议书内容与签订程序均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和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案件的基本事实和主要证据; (二)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真诚悔罪; (三)犯罪嫌疑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
和解协议书由于是在双方之间签订的,因此具有普通合同的效力,如果违约了只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看双方在合同中有无约定,没有的话,一般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交付违约金等等。
在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尚未申请强制执行前,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就变更判决所确定的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问题达成协议的一种行为。当事人达成和解是对自身权利处分的结果,只要和解协议真实合法,就应承认其合同的效力。
代位权协议是无效的,代位权的行使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行为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等。代位权是法定权利,而不是约定权利,所以代位权不能通过协议来得到。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议书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复议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及行政处罚决议书等相关附件资料。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