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行纪合同按照以下流程订立: 1、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信息、委托报酬、贸易活动指示、委托物的保存方法等; 2、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手印
1、如果该未成年人是8周岁以下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无效。 2、如果未成年人是已满8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才能使合同有效。
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效力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根据现行《民法典》的明确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合同获得财产要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赔偿,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按过错赔偿损失。
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效力的认定是无效。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合同获得财产要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赔偿,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按过错赔偿损失。
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的效力有:如果债务人将债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第三人,且债权人同意的,则第三人需要向债权人履行义务,行使抗辩权;而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部分或者全部消灭。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益订立的合同有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合同符合其它法定要件即可生效。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具有效力,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没有效力,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除外。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未经追认没有法律效力,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除外。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的,该合同无效。
行纪人为委托人处理事务时,系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关系的。在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行纪人是作为合同一方的当事人为委托人的利益而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既然行纪人是合同的当事人,就必须自己直接对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从事买卖事务
在行纪活动中,当事人之间会产生有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还有可能产生委托人和行纪人共同对第三人的关系。在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行纪人是作为合同一方的当事人为委托人的利益而与第三人订立的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无效。 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是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不能产生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效果,因此无民事行为人实施的民事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如果与其民事行为能力相一致,是有效的;如果不属于其能依法独立订立的合同,则经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后,合同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及时追认。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如下: 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 3、提存权,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