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国家在征收农村的集体土地时,给予农民的土地青苗补偿标准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规定。一般土地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土地农作物的实际生长情况和播种情况而定,刚播种的粮食,按一季的产值的三分之一进行补偿,已经处在成长期的粮食,按
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青苗补偿费标准: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
青苗补偿费标准: (1)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 (2)对于成长期的农作
对于土地青苗补偿是:青苗因征收土地被毁掉的,由征收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青海征地补偿标准: 1、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宿城区为每亩1400元,宿豫、沭阳、泗洪、泗阳四县为每亩1200元。 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 3、征用果园或其它经济林地
1、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包括青苗补偿标准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是指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对其地上短期农作物、中长期经济作物以及林木等苗木给予产权人的经济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指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对其地
国家征收土地青苗补偿标准是: 1、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 2、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3、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1、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来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来计算。 2、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