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不停止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原则上不停止执行。但如果在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强制执行一概不停止,一旦执行完毕,某些违法行为将无法纠正,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也可能因此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执行救济的目的将无法达到。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
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属于执行异议。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因此,只要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就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被执行人,而人民法院未追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的合法财产,在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情况下,应当对被执行人一切可能的财产进行执行,以维护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也就是说,维护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的法益要大于职工个人住房的法益。
被执行人对强制执行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是很常见的,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以此排除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针对被执
法院对于超出赡养人生活必需费用的部分可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民事诉讼法
被执行人对强制执行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是很常见的,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以此排除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针对被执
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最大的不同是前者可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后者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执行异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执行异议申请审查完毕,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审查完毕,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被执行人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可以通过修正、复核、申请鉴定、协商订立协议、复议或诉讼的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有明显与事实不符或存在违法之处时,应及时提出异议。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