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所以不存在分配的问题。死亡抚恤金填补的是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是对受害人家庭损失的弥补,对死者家庭利益的赔偿,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死亡抚恤金分割之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
可以代位继承,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应按照与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人。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实务中通常参照遗产的分割顺序进行处理。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
死亡赔偿金应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子女及配偶,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存在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人可享受死亡赔偿金。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
死亡赔偿金可以参照《民法典》的规定确定赔偿顺序。 1、先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分配。 2、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根据与死者关系的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其分配原则是根据权利人与死者生前生活紧密程度和依赖程度确定。
死亡赔偿金计入遗产,由死者的继承人分割,死者如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分割,如没有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分割。
遗嘱继承人死亡的,可以适用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
遗产是指在公民死亡后遗留下来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合法的个人财产。死亡抚恤金是指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发放给死者家属的生活补助,因此死亡抚恤金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但是对死亡抚恤金的处理可以参照遗产处理原则给予合理分割,并且可以适当照顾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分别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下几点值得注意:首先此处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