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确定民事诉讼案件管辖权的方式是: (1)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
民事诉讼辩论原则有各方均享有发言权等。辩论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有权就案件所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辩论、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互相进行反驳与答辩的行为。
民事诉讼赔偿管辖可分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确定地域管辖的原则有二:其一,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其中,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实施地和取得财产所在地。只有在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才由被告人
民事诉讼协议管辖的确定方法是: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者书面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原告住所地和标的物所在地与管辖权争议实际有关,但不得违反规定。协议管辖仅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不得违反等级管辖的规定。协议管辖权
1、涉外民事诉讼中有特别规定的要适用特别规定; 2、涉外民事诉讼中没有特别规定的则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 3、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对管辖权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优先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 4、以上法律或条约中都没有规定的,可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有: (一)当事人诉讼平等原则; (二)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三)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 (四)辩论原则; (五)处分原则; (六)检查监督原则; (七)支持起诉原则。
第一、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因铁路、公路、水
民事诉讼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