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遗产继承第二顺序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法定继承人,又称“无嘱继承人”。是指依法律规定的继承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承受被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
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财产均等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所占的份额应该相等。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已尽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一份。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不得分配或
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这里的子女应当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不存在扶养关系的,不享有继承权,父母也应当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没有先后顺序,应该依法由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遗产。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顺位继承是依法律规定的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无条件的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关系。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法定继承的继承人顺序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