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1、工伤鉴定一般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申请,申请工伤鉴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
员工的工伤可以由单位去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鉴定。一般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的三十天之内可向该部门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的一年内去申请。
工伤申请部门具体如下: 1、如果是初次鉴定的,则工伤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2、如果是再次鉴定的,则工伤鉴定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3、工伤鉴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一般是在县级的劳动能力鉴定机
工伤职工去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发生工伤应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申请。
工伤认定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要去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由用人单位向该部门提出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依照条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
受伤职工进行工伤认定的地点是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
工伤认定申请表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领取,当地行政服务中心设有劳动工伤窗口的也可以领取。除此之外,一些地方的劳动局网站上也会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供大家免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