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继子女不能代位继承。因为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而继子女是基于姻亲关系而来的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并不在直系血亲的范围之内。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于父或母再婚而形成的姻亲关系,
代位继承有如下特点: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2、只能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具有的法律特征如下: 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 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
代位继承有如下特点: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2、只能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关于代位继承的办理,如果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
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不完全是,转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这就是转继承。
代位继承一般不能适用遗嘱继承。代位继承仅限于法定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其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其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处理为,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并不能同时存在,哪个存在就执行那个。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转继承中包含有代位继承。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表明转继承中不可以有代位继承。并且,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健在的所有合法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发生转继承,遗产分割前,被转继承人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由他的合法继承人取得,并开始代位继承。故可判
放弃继承权后是不可以代位继承的,如果继承权人生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丧失代位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