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如下: 1、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
可继承财产范围包括: 1、公民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日用品; 3、公民的森林、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和书籍; 5、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著作权和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婚后财产和婚前财产继承的不同: 1、婚前财产,财产的全部份额都属于遗产,继承人都有权继承。 2、婚后财产,先要区分财产中哪些部分是被继承人的财产,哪些部分是被继承人配偶的财产,继承人只能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部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继承法》规定的两种不同的继承形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其子女不能代位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继承其父或母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是如果继承人并没有先于并继承人死亡,而是由于其他法定原因丧失了继承权的,其
代位继承人原则上应算作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因为被代位人属于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被继承人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被代位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完全适用被代位人时的继承规则,所以代位继承人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继承人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而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据此可以看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被认定为无效,则应当适用
代位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从实务操作角度出发,转继承中没有代位继承。法对生产关系的依存性,经济条件的巨大变化,要求法律作出反映并为之服务。由于制定时的经济条件、思想观念等历史条件所限,已经不能适应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有待修改和完善。